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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情报局:62名网贷逃犯被抓回国;119家P2P公布信批情况;元丰小贷被投诉

互金情报局:62名网贷逃犯被抓回国;119家P2P公布信批情况;元丰小贷被投诉

来源: 金评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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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资讯开启全新一天,金评媒带您看互金圈大小事:P2P集中“暴雷” 62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捕回国;互金协会发布119家P2P信披情况;卷入“现金贷”争议 元丰小贷受累“合作方”……

政策监管

银保监会鼓励险资增持股票 险资偏爱投资这些行业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今日表示,鼓励险资增持股票维稳市场。实际上,从公开数据统计看,险资投资股权的公司标的有较为明显的集中性,金融行业、地产行业、医药行业、汽车行业等最为偏爱。“金融行业的投资回报相对稳健,而地产、医疗、汽车服务等行业与保险行业互补,选取业务上有协同的公司进行战略性股权投资,也可以为保险机构本身的业务带来附加增值效应。”北京一保险机构人士称。(券商中国)

行业动态

公安部:P2P集中“暴雷” 62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捕回国

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记者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6月,网络借贷平合风险集中爆发,各地公安机关集中立案侦办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网络借贷平合380余个,并从16个国家和地区将62名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北晚新视觉网)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王志广: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案件1万余起,同比上升22%,涉案金额约3千亿元,同比上升115%。

北上浙深四地证监局对部分基金销售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4家公司被责令改正

近日,北京、上海、浙江、深圳证监局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问题线索,对5家涉嫌销售违规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上述证监局发现,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宣传推介、内控制度执行、排他性销售、投资者教育相关奖励安排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部分机构涉及违规情形较多,暴露出依法合规展业意识薄弱。各证监局依照相关法规,对4家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对2家公司高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来源:中国证券报)

POS机套现江湖:代理商层层抽佣 支付机构“默许”?

近期,商业银行加大对套现行为的打击力度。信用卡套现,一个屡禁不止的灰色产业。新京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如今普通人可直接购买POS机自行套现,通过手机app操作实现资金从信用卡到储蓄卡的流入。尽管央行明文规定不允许网络售卖POS机,但在百度上搜索POS机仍可以找到大量销售商家的广告,各大论坛、QQ群、微信群里也活跃着POS机推销人员的身影,想找到购买渠道并不难。POS机套现背后隐藏着庞大产业链,有代理商形成了严密的分级抽佣模式,消费者每刷一笔钱,各个链条都会有收益进账。“新手看费率,老手撸羊毛,骗子求返现,大家都在拼智商。”而代理商背后拥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却在一定程度上对这一行为持“默许”态度。(来源:新京报)

互金协会发布119家P2P信披情况

1月29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网络借贷类机构2018年11月信息披露情况的通告》称,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目前已对119家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2018年11月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通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卷入“现金贷”争议 元丰小贷受累“合作方”

记者注意到,通过一款名为“元丰手机贷”的手机应用软件进行借款,会被强制要求先购买年卡。借款人选择购买年卡收到借款后,实际到手借款金额需要扣除899元。记者统计发现,平台借款金额大都不超过1万元,以3000~8000元。按此计算,平台借款综合利率超过36%上限。同时,记者发现网上也存在诸多关于“元丰手机贷”暴力催收的用户投诉。(中国经营报)

@元丰小贷:合作平台方APP上的美图卡等是由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给用户的增值权益,用户可自主选择,对选择购买增值权益的用户不会在其所获借款金额中同步扣除,放款金额等于用户申请审批通过的借款金额。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在与平台方合作时严格把关。

热门观点

最高检: 公众应从三方面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

1月30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 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的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在回答记者关于公众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提问时称目前许多普通群众投资愿望强烈,但防范意识薄弱,相关金融法律知识和风险意识欠缺。结合检察机关近年来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所掌握的情况,建议社会公众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防骗意识,提升防范能力:一要树立健康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自觉克服贪利心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二要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典型事例案例,主动学法知法守法。三要与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公安司法机关良性互动。(最高检)

(编辑:郑惠敏)

来源: 金评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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